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16号),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持证年龄上限由65周岁调整为66周岁。该决定自2026年7月9日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调整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释放延迟退休政策红利,最大程度满足海船船员从业需求,让经验丰富的老船员能够继续在岗位上发光发热。
本次修改虽然仅改动两条原文,但意义重大:
第十八条修改:将“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修改为“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6周岁生日”。
第五十六条修改: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适任证书的处罚条款,调整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03
哪些证书受益?
此次新规覆盖的证书范围相当广泛,共涉及9种证书。包括: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海上公务船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船上厨师和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明及海船船员内河航线签注。
此外,各直属海事局签发的仅适用于在本辖区航行的小型海船、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船舶、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的客船或者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员适任证书年龄上限,同样由65周岁调整到66周岁。
不需要着急换证! 政策实施前已经持有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证书到期且符合相应签发条件的,可申请换发有效期不超过持证人66周岁生日的证书。证书办理途径和办理方式不变。海船船员相关证书有效期5年或长期有效的规定不变,只是将这些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调整为不超过持证人66周岁生日。
05
这一点需要特别向船员朋友们说明:“持证年龄上限”不等于“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仍按照国家法定退休政策执行。本次政策调整,只是延长了海船船员证书的有效期上限,表明66周岁前您依然符合任职海船船员的年龄条件。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内河船员年龄上限暂不调整。鉴于内河船舶与海船在航行特点、通航和作业环境上存在显著差异,内河船舶船员年龄管理政策将另行研究,不搞“一刀切”。
这一调整对海运相关企业同样是重大利好。适任证书有效期延长一岁,有助于航运企业的人才梯队建设,让经验丰富的老船员能够继续发挥“传帮带”作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船员紧缺的难题,为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65周岁到66周岁,虽然只是一岁的延长,却体现了国家对海船船员群体的关怀和对航运事业发展的重视。希望广大船员朋友们及时了解新政策,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如有疑问,可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