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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中国籍船舶、船员相关证书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01 分享到: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船员相关证书的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2020年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8号)。

  根据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决定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中国籍船舶、船员相关证书的管理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及其航运公司的相关证书恢复正常办理。此前受疫情影响造成证书延期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应证书的年检、审核或者换发工作,前述证书周年日保持不变。

  二、自2020年10月1日起,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安全管理证书(SMC)、符合证明(DOC)、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不再实施自动展期。

  三、在特殊情况下,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如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实施检验、审核、检查的,航运公司、船舶应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证书展期书面申请,并附无法安排登轮情况说明、后续检验(审核、检查)安排及船长有关船舶状况适合后续计划航程的声明。船舶检验机构对航运公司所提交的资料确认后,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展期。前述证书展期后,其周年日保持不变。 四、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0年第8号公告要求执行。

  五、各航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尽快安排船舶有关证书的年检、审核、换发等工作。同时,各航运公司、船舶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3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0年9月27日


 
公司简介
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运船员”),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是集团航运服务产业集群中从事船员管理的专业化公司。公司以原中海集团下属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为平台,整合原中远集团下属上海远洋、大连油运、中远散运、青岛远洋、深圳远洋、中远海特、厦门远洋、中远劳务等公司的船员管理业务组建而成,于2017年12月26日挂牌成立,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天津、青岛、深圳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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